2021年9月29日,为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能力、规避施工中的安全事故隐患,东韶公司开展“建筑施工危大工程管理及安全事故防范措施”视频培训会,相关人员参加了学习。
课上,讲师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出发,强调了“生命至上,安全第一”的核心思想,指出生产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、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的重要性。随后列举了“珠海715透水事故”、“725金海大桥人员坠海事故”、“惠州红海湾海域船只侧翻事故”等近期事故情况通报,分析了对应工程的概况与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。其中,将广州“7.22”事故(造成7人死亡、2人重伤)作为典型案例,详细阐述了事故的发生原因:一是直接原因在于操作人员饮酒作业,未佩戴安全带,从而导致事故产业;二是总包单位的不正当履职行为。承包单位缺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感,放任备案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、任命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,同时未尽到现场监督检查的应有职责。
深入了解一系列现实中发生的事故案例之后,参训成员们均表示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有了全新的体会与认知。讲师指出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,具体表现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当中,就可以归纳为“五个必须”和“六大规定”,即必须做到施工前编制方案、实施前按规定审批、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、施工中按案施工、放案后验收合格,与未落实前期保障、未编制专项方案、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、未进行现场监督、未进行三方监测、未验收合格等六个情况下不施工。
课后,讲师转述了《安全生产法》对政府、企业负责人提出的“三个必须”,管行业必须管安全,管业务必须管安全,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。他解释道,管理人员到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前提必要条件,各级管理人员各尽其职才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,而这既需要持之以恒的安全宣传教育,也需要自上而上的严格管理与自我约束。
通过此轮培训学习,参训成员们一方面强化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理念学习,了解到各级人员主观的风险防范意识对工程管理的重要影响;另一方面积累了危大工程检查要点及共性问题,丰富了专业知识技能,并且普遍提起了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的学习兴趣,纷纷表示将在未来的工作中多学习、多研究、多实践,尽力保障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程。